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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人民法院颁发首份《离婚证明书》

  发布时间:2022-01-24 10:10:58




    日前,北安市人民法院石泉法庭成功以调解方式审结一起离婚案件,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受到当事人的赞誉。

    北安市人民法院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积极回应群众的新期待,根据《关于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等相关要求,制定北安市人民法院《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与判决书、调解书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由法院专人负责登记管理,该证明书载有当事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生效裁判文书案号、裁判文书生效日期等基本信息。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后,持《离婚证明书》即可办理户口迁移、财产处置等个人事项,《离婚证明书》能够充分发挥保障隐私、便利群众的作用。

    推行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是一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创新举措。既回应了当事人的需求,又对离婚生效证明进行了统一规范。北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在实践中扎实探索,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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