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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协议解除难退押金,法官调解平息纠纷

  发布时间:2022-02-23 10:34:44




    群众利益无小事!北安法院法官以“强纪律 转作风 抓落实 促发展”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近日,北安法院双青法庭审理了一起因退还抵押金引起的案件,法官释法说理平息了纠纷。

    2020年11月,吴某与北安市B公司签订快递驿站的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吴某以快递驿站的形式为某小区周边客户代收、代派快递,按件收取服务费用;吴某需向B公司交纳风险抵押金10000元。协议签订当日,吴某向B公司交纳抵押金10000元并开始营业。但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吴某的快递驿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几个月后吴某退出快递驿站的经营。在此之后,吴某多次找B公司索要抵押金未果,故诉至法院。

    为了解案件的相关事实,承办人谭荣光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了法院。

    原告:当时从上个经营者处接手这个快递驿站也是为了挣些钱,改善生活条件。但我接手后,公司一直也没有对我进行系统培训,我没有弄明白收费的标准以及扣费的条件,在经营中费了很多力,也没有挣到钱,还总是莫名的被公司罚款。我也是实在经营不下去了,才退出的。我找公司要了几个月的钱,公司也没给我。

    报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我们的培训模式是“上家带下家”,原告接手快递驿站时自己没弄明白,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虽然原告原来经营的快递驿站现在已经有人接手了,但原告说不干就不干了,因为他的原因,给公司造成了很多罚款及投诉,对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就算给原告退抵押金,也得扣除他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谭荣光法官就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释法说理,从当事人角度分析事发原因及法律后果,引导双方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同时规劝被告能多考虑经营现状及原告的家庭实际情况,在诚信的基础上互谅互让。最终说服被告全额退还原告的押金,并当场微信转账,实时支付。

    “感谢法官尽职尽责,这么快就帮我要回了抵押金!”收到款后,吴某激动的向法官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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