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强纪律、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专题教育工作开展,切实转变干警司法为民工作作风,促进法院整体工作健康发展,北安法院技术室在司法鉴定工作中不忘矛盾纠纷化解,在近日的一次司法鉴定抽签确定鉴定机构工作中,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促成和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原告贺某是某装修公司负责人,与被告柴某签订了《装修合同》,对北安市庆华二村一房屋进行装修。装修结束后如期交付给柴某,柴某对装修服务不满意,以验收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贺某装修尾款合计18500元,贺某将柴某诉至北安法院,索要装修尾款。被告称装修质量不合格,要求原告对涉案房屋不合格部分进行重新装修,并要求原告承担被告损失,被告柴某为证明装修质量不合格,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鉴定。
案件进入到司法鉴定环节,技术室主任边慧娟仔细研究案件,向主审法官了解案件情况。申请鉴定前,主审法官已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多次调解不成,双方当事人争议很大,各不相让,但是有调解成功的可能性。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心里想法后,边慧娟做足了调解的工作准备,努力在司法鉴定环节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
抽签工作中再次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司法鉴定存在的风险,并且可能还会涉及二次评估,鉴定费用较高,耗时长,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不断在尾款金额给付方面说和双方当事人,最终被告同意支付贺某8000元尾款,申请撤销司法鉴定,原告申请撤诉,调解在司法鉴定环节止争,促进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北安法院在“强纪律、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专题教育工作中,将转作风作为活动开展的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引导全院干警在专题教育中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职责使命,强化作风转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升为民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政治生态,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