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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开宝马的不一定是“王子”,还有可能是骗子

  发布时间:2022-03-01 10:45:30



    近日,北安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对外虚构自己的身份、经济状况,将自己包装成所谓的成功人士,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北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李某向被害人退赔所诈骗的款项。

    2020年秋,李某通过某交友软件与被害人认识后,李某在朋友圈经常发旅游照片、住高档宾馆,在二人见面时开“宝马”车、穿名牌、用奢侈品,将自己包装为“成功人士”。

    2021年4月李某遂以谈恋爱的名义骗取被害人信任。

    在2021年 5月至8月间,李某虚构其在广东省揭阳市经营的烤肉店员工受伤、个人投资周转等名义先后向被害人借款,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26100元,赃款已被李某用于玩游戏、购买奢侈品、旅游等消费。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既无固定工作也无经济来源,没有固定住所,且有犯罪前科,“宝马” 车是租赁的,高档消费全靠诈骗。

    李某与被害人高某恋爱期间不仅与其他多名女性保持恋人关系,还通过社交软件与上百位女性搭讪聊天,李某骗财骗色致两位女性怀孕堕胎,情节十分恶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李某当庭认罪认罚,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某具有前科,可以酌定从重处罚。北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李某向被害人退赔所诈骗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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