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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北安法院:紧扣情法理,倾情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2-06-22 10:53:21


       6月14日下午,经过北安市人民法院云姐调解室2名调解员3个小时的耐心工作,咸某与张某握手言和,由衷地向调解员致谢,感激地说:“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之间的纠纷,你们把法、理、情都给我们说透了,让我们心服口服”。 



        事情是这样的:被告张某系原告咸某建筑施工工地雇佣的钩车司机。一日施工中,被告张某有事不能出车,征得原告同意后,自己雇了一个临时司机,因该司机无驾驶证,在操作过程中不慎将第三方的车辆剐蹭,导致该车辆受损,发生修车费用1.8万余元。原告咸某将第三方修车款赔偿后向张某索要,张某以咸某尚欠其工资款为由,向咸某追讨工资款,咸某诉至法院。

       云姐调解室收到该案后,调解员李桂云与胡春颖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首先与被告张某进行电话联系,张某情绪非常激动,认为第三方车辆损失,虽系本人临时雇佣司机所致,但临时雇佣司机代替他工作已经征得原告同意,且对于施工方的工地,原告也应尽到监督和管理的义务,不应让第三方司机擅自进入工地,原告应当承担大部分责任,况且原告尚欠本人工资6500元,故不同意调解。


       了解到被告的想法,调解员胡春颖马上与原告沟通,原告认为自己没有过错,虽然临时找代替司机工作经我同意了,但代替司机无证驾驶之事我并不知情,原告也十分气愤。胡调解员耐心从法律和情理方面进行讲解和劝说,最后,原告认可了自己的过错,并同意接受调解,承担部分赔偿款。

       调解有了希望,调解员马上把被告约到法院云姐调解室,经过多次反复调解磋商,最后以原告咸某欠被告张某工资款6500元顶抵了原告应承担部分修车款。当场给对方出具了收到工资款和赔偿款的收条,该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双方当事人满意地离开了法院。

       几年来,北安市人民法院云姐调解室不断探索调解方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耐心细致地听取当事人陈述,入情入理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让当事人生气而来,满意而归,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为北安市的诉源治理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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