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美英,200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北安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秉持公正廉洁为民理念,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责使命感践行司法为民,在平凡而普通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任劳任怨,用主动作为和勇于担当,履行着人民法院为人民的神圣使命。

作为法官助理,她深知基层的矛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将会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所以她牢记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信念,办理每一件案件都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促成当事人和解,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在某商户与某商场侵权纠纷三起案件中,商户认为商场侵权行为,造成其营业等各项损失15万余元,因双方协商无果,故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因三个商户均未提交相关证据证实其效益减少的具体数额。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可能进一步加深双方矛盾,不利于以后的继续合作,对双方来说都得不偿失。马美英多次上门调解、磋商,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通过对每个当事人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当事人最终互相体谅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对矛盾处理结果均比较满意,至此三起案件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就此终结,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司法为民”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它最终要在平凡的司法事务中来落实,马美英用实际行动践行一名普通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