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北安法院赴宝塔区法院学习考察团成立的临时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开展学习研讨延安精神座谈会,畅谈几天来学习感悟,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以延安精神为工作动力,助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支部书记 张弘默:延安是举世闻名的革命圣地,从1935年到1948年,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在这里领导、指挥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诞生了毛泽东思想,奠定了新中国的基石。延安精神是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挽救民族危亡、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在传承红色基因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形成的一种革命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次学习,我们要从伟大的延安精神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法院各项工作中,恪守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站稳群众立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支部党员 刘伟国:延安这块红色热土孕育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延安精神。延安精神,充分展现了党和⼈民群众之间的鱼水深情,体现着共产党⼈为民务实清廉的行为风范,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要从延安精神中汲取营养和力量,树牢人民至上理念,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之中,要砥砺艰苦奋斗作风,以昂扬姿态奋进新征程,以实际行动助推北安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支部党员 王兰波:延安是中国革命的圣地,是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延安精神具有超越时空的永恒价值,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伟大的精神动力。通过几天来的学习,在先辈走过的路上去回顾老一辈革命家浴血奋战的历程,深刻感受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激励我们为民司法、踏实奋斗的干事创业激情。
支部党员 宋宏江:此次延安之行,我们探寻了红色革命之路,深切感悟伟大的延安精神,参观了高等法院旧址,看到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缘起之地,延安时期党群关系的水乳交融,真实的展现了司法关心人的温暖,司法对社会关系起了极大的正面引导作用。作为基层人民法庭的负责人,我要将深入践行延安精神,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在司法为民和推进基层乡村治理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带领通北团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支部党员 刘 亮:通过参观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感触很深,在党中央和边区政府领导下,边区高等法院建立了一整套系统而全新的人民司法制度,审理了影响深远的“革命功臣黄克功枪杀刘茜案”等案件,形成了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代表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为中国革命事业和边区建设作出了永载史册的功勋,也为新中国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石,在法院审判实践中我们要传承好边区高等法院弥足珍贵的革命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基层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支部党员 张 萌:此次延安之行虽短暂,但收获颇丰。延安既是长征胜利的落脚点,也是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赢得抗日战争胜利,进而夺取全国胜利的解放战争的出发点,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生活和战斗了13个春秋,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坚定基石,培育了永放光芒的“延安精神”。此次延安红色教育虽然结束了,但是在工作中学习、践行、传承、发扬延安精神的历史使命却远未结束。作为新时期的法院干警,我们更应该在延安精神的引领下,认真践行“为民、求真、创新、担当”的精神,努力做到胸怀“国之大者”,牢记人民至上理念,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正做到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支部党员 李大明:此次延安之行参观了红色教育基地,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人对理想信念的不懈追求,对人民无限深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拯救中华民族的坚定信念值得我们年轻一辈共产党人终身学习和传承,工作中,我们要努力做到胸怀“国之大者”,牢记人民至上理念,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参观友好法院——宝塔区法院,学习到了新进的党建工作理念,在党建工作引领下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创新的审判管理模式、数字法院建设、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值得学习和借鉴,我们要将这些号的经验和做法带回到法官实际工作中,推动我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