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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情法并用,让迟到八年的母爱搭上执行快车

  发布时间:2022-09-16 08:42:34


     “谢法官,你们真是雷厉风行,3天就帮我女儿解决了8年的抚养费问题,真的太感谢了”。9月15日傍晚,在北安市某镇某村的曲某家中,申请执行曲某的父亲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的双手,满含热泪地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为孩子追回了拖欠8年的抚养费。



        9月12日,北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谢广雨接收一起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曲某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其母亲被执行人林某给付近8年的抚养费共计36400元。

该起案件虽然执行标的不大,但是小案不能小看,抚养费案件关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健康成长。执行法官谢广雨立即向被执行人林某发出执行通知,随即采取网络查控,将林某名下的网络资金及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谢法官通过与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即曲某的父亲取得联系,得知申请人曲某刚刚初中入学,因家在农村上学不方便,就在托管寄宿,寄宿费用不低,家庭收入已经捉襟见肘,无奈之下才申请执行。


       就在此时,被执行人林某主动与法官取得联系,表示现已在内蒙古长期居住,并已再婚再育,暂无能力给付曲某抚养费。

       谢法官从法理与情理两方面对林某展开思想工作,谢法官说“首先从法律的角度,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可能面临被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可能会对你及子女日后的生活、学习、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其次,从情理的角度上,曲某是你的女儿,即便你离婚后再婚,你依旧是她的母亲,具有抚养的义务,现在孩子还在初中,正是需要家庭关怀的时候,虽然你们夫妻离婚了,但你对于孩子的责任和爱不应该随之消逝,你给付抚养费,就是让孩子的成长多一份关爱、多一份保障,孩子也是会感觉到母爱的”。


       经过法理与情理相交融的思想工作,林某的思想通了,表示愿意分期以三年的期限给付欠付的抚养费。经过法官在双方中沟通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林某将第一期2万元及申请执行费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付,剩余两期在2023年全部履行。


       谢法官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中,得知曲某的父亲一直在某镇某村居住,身体状况不好,行动不便,法官在收到林某给付的2万元后,立即将该笔钱款提现,驱车前往曲某家中,当场将2万元抚养费交给曲某的父亲。曲某的父亲非常感动,没想到法官能这么快就把拖欠了这么久的抚养费要回来,更没想到法官能亲自把钱送到家。


       自“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北安法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放思想,把能力作风建设的成果体现到破解执行难题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到执法办案中,不断开拓思路、创新方法,持续发力、攻坚破难,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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