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原告杨某某诉北安市公安局治安处罚一案在北安法院开庭审理,北安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北安市公安局及各派出所部分干警代表参加了庭审观摩。

原告杨某某以北安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诉至我院。这是一起典型的治安处罚案件,庭审活动紧紧围绕原告诉讼主张,在审判长吕春野的主持下有序进行。合议庭严格按照行政诉讼审判程序,聚焦案件争议焦点,针对被告作出的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引导双方当事人就其依据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及处理结果是否恰当等方面,依次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合议庭充分保障原、被告陈述和辩论的权利,举证、质证环节清晰明了,庭审过程张弛有度。

参与旁听的公安民警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加深了对行政诉讼的了解,使民警们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更加注意依法依规,程序意识与证据意识得到强化,执法过程更加注重细节。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审理,是北安法院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强化以案释法,与司法案件“零距离接触”,以实例指导实践,真正起到“审理一起案件、规范一种行为、教育一批人员”的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