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稳定,充分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出资人、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北安法院充分运用四项工作管控机制,正确预防、处置、化解不稳定事件,确保企业和谐稳定的局面。
一是事前充分调研,制定信访稳定预案。在启动某企业破产工作的前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于破产可能引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排查分析梳理,收集职工对破产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正面的宣传、引导工作,对破产可能引发的信访风险提前预判、充分分析、有效控制。

二是保证破产程序公正公开,规范透明。以《破产法》为依据,确保破产清算程序合法、规范操作,坚持信息公开,保障破产企业职工的知情权,确保破产工作顺利进行和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建立信访维稳联络群,及时预警。坚持“每日报告”制度,各部门每日上午10点前排查上报风险信息,对突发敏感舆情要有应急处置措施,对有信访倾向的人员,及时正面发声引导,落实化解责任。

四是依托政府部门配合,营造信访处置合力。对于职工欠薪和就业问题突出、债权人矛盾激化、债务人弃企逃债等敏感类破产案件,及时向市委汇报,争取政府的支持。在政府协调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疏导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避免哄抢企业财产、职工集体上访的情况发生,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