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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公开审理“粮仓硕鼠”,观案听法明纪倡廉

发布时间:2023-03-16 15:57:26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全国每9碗米中,就有1碗“龙江粮”,黑龙江作为我国第一粮食生产大省,承担着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重任,粮食系统贪腐问题更加受到关注。


    近日,由北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万玲担任审判长,与副庭长杨天龙、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涉粮食系统职务犯罪。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北安法院特邀请纪检监察委、商务粮食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林草局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党员干部共计5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被告人杨某担任某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该公司多年经营结余的涨粮款形成的账外资金用于收粮,以低于当年国家直属库收购的粮价收购粮食后,转卖给国家直属库。2018年杨某将该公司账外资金123万余元用于购买房产及理财产品。杨某于2022年到北安市监察委员会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围绕相关犯罪事实、量刑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和辩论,清晰还原了被告人杨某利用职务便利,“靠粮吃粮”的贪污犯罪事实,也充分展现了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从“违纪”到“违法”,一步步走上贪腐不归路的过程。被告席上,被告人杨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示认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中进行了深刻反省,案件将择日宣判。

    北安法院此次庭审有针对性地组织案发单位、关键岗位、重要部门的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不断提升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在场党员干部直观、全面地接受了警示教育,旁听干部纷纷表示直抵心灵、发人深省,今后要以身作则,倡廉洁、树清风、扬正气,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进一步推动警示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干部拓展,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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