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杰(审判委员会委员、石泉人民法庭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团队长,一级法官):“手握戒律为正义,心存温情得理解”,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我也不断思考,人民法官依法办案、惩恶扬善、伸张正义,刑罚并不是最终目的,应当充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理性思维中加入感性思维,在适用法律条文的同时也应考虑社会效果,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稳定。

冯涛(审判委员会委员、陪审办(法庭办)主任、民一庭负责人,一级法官):法槌敲响了正义之声,也敲下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每次身着法袍坐在审判席上,我都倍感使命重大,因为我深知,手中被赋予的权利来自于人民,也必须服务于人民。初心如磐,使命如炬,我将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自身工作的标尺,用有力量、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所思所盼。

迟晓然(审判委员会委员、二井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庭审是锤炼法官基本功的训练场、是展示案件全貌的演练场,更是审判团队精诚合作、定纷止争的主战场。在此由衷的感谢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孕育着新生命的书记员的通力协作。我们各司其职,以规范有序的庭审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践行了公正司法、高效司法、阳光司法和为民司法的铮铮誓言。

刘亚利(信访办主任,一级法官):本次庭审能够获奖,我感到荣幸也无比自豪!作为一名法官我觉得肩上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二十大精神为行动纲领,不忘司法初心,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律尊严的维护者,努力拼搏,锐意进取,为中国式现代化国家的法治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杨海鹰(原系北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作为北安市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深感陪审工作责任重大,我十分的珍惜和热爱这份工作,从案件中我学到的不仅是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更重要的是学到了为人处世的态度,也更加认识到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
裁判文书和庭审直播是人民法院向社会公众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主要载体,是法官业务水平的集中体现。北安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重视优秀文书和优秀庭审的培育,始终将案件质量放在首位,积极打造精品文书、精品庭审,使司法质量更高、司法服务更优,不断提升裁判文书制作和庭审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推动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