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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强化协作,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秩序

  发布时间:2023-03-17 09:02:03


    为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通道,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秩序,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月17日,北安市法院与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会,共同协商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副局长徐东风,北安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春胜,民二庭庭长刘东及办理破产工作专班联络员等参加会议。

    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退出机制,是指由经营异常企业的主管机关作为申请主体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清算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此类企业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强制清算的一种公益清算机制,其目的在于解决大量“久拖不退”的经营异常企业的市场退出问题,切实响应国家对于压降“僵而不死”企业户数量、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具有重大的创新和实践意义。规范市场主体进出秩序、压降经营异常企业户数量以及完善市场监管体系都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能,由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申请主体更具主动性,也更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座谈中徐东风提出,一些企业由于长期不经营、受到行政处罚等原因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主动办理注销手续,形成了“僵而不死”的局面,占用了大量社会经济资源和行政执法资源。

    会上,王春胜强调了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指出通过对“僵尸企业”的清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及时释放生产要素,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双方就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达成共识。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我市“僵尸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初步统计“僵尸企业”数量,并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通过申请强制清算等方式使其有序退出市场。

    下一步,北安法院与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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