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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人民法院与福海县人民法院缔结为“民族团结进步友好法院”

  发布时间:2023-05-16 08:20:18


  5月16日上午,北安法院与福海法院通过“云签约”的形式,举行了“民族团结进步友好法院”缔结签约仪式。北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海龙,福海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春霞,党组副书记、院长达吾列·托列吾出席签约仪式,双方签署了《北安法院与福海法院缔结“民族团结进步友好法院”协议书》,北安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弘默主持线上签约仪式,双方法院班子成员、专职审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2023年4月,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援疆干部王丹到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人民法院开启了她的援疆之路,今天,两地法院以此为契机,缔结为“民族团结进步友好法院”。一边是“雄鸡”冠上的璀璨明珠,黑土肥沃、物产富饶;一边是“雄鸡”版图上最绚丽的尾羽,自然风光秀丽、人文景观丰富、民族风情浓郁,双方“友好法院”法院的缔结,必将带动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稳步推进,汇聚起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强大力量,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法治进程中绚丽绽放。

  签约仪式上,闫海龙向福海法院党组及全院干警对王丹同志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悉心照顾表示感谢,对与福海法院深入合作、共谋发展表示期许,他指出,两地法院在祖国的边疆,用一脉相承的戍边精神,不断开拓创新、砥砺前行,共同的使命、共同的工作理念将两院紧紧相连在一起。友好法院是胸怀大局的共建之约,是北安法院与福海法院的创新之举,必将取得结对共建、合作共赢、携手共进的丰硕成果。

  马春霞指出,友好法院的建立对于推动两地法院携手协作、提高两地法院能力水平、实现两地法院共进共赢具有现实而长远的重要意义,也为新一轮援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她表示,下一步将通过两院友好往来、精诚合作,为两院的持续协调发展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为两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为两院在新形势新机遇面前大有作为增添更为强劲的力量。

  签约仪式上,双方法院分别介绍了法院基本情况,并将以此次“友好法院”签约为新起点,不断加强在队伍建设、审判执行、“一站式诉讼”建设、数字化法院建设、理论实务研究等方面合作力度,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并将合作成果转化为司法改革实践,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携手共进,共同开创团结与进步的美好未来,为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签约仪式结束后,北安法院与福海法院就少年审判工作作了经验交流,北安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祁红艳、福海县综合审判庭庭长张旻劼分别介绍了各自工作开展情况。

  下一步,北安法院将以此次“民族团结进步友好法院”签约为新起点,与福海法院全面深化合作,增强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共同谱写新时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壮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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