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9日下午,北安市11名人民陪审员顺利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北安法院人民陪审员由过去的33名增加至40名,超过在职法官人数50%,为人民陪审员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从今年6月起,北安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各级法院实施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结合辖区案件数量特点、人口数量、地域面积及民族状况等因素,确定今年人民陪审员的增补名额,着手展开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这次增选工作,严格执行选任条件和程序,把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作为主要选任标准,把敢于主持公道、群众威望高、善于做群众工作作为重要选任指标,注重吸收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参加陪审工作,使人民陪审员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在此次增补的11名陪审员中,来自乡村、社区、企业和离退休人员占绝大多数,提高了基层群众的参与比例。同时,对4名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陪审工作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调整。
人民陪审员任命结束后,北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庆友勉励新当选的人民陪审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在案件审理与评议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与进步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