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多路微波电视传输中心债权人:
因部分北安市多路微波电视传输中心债权人身在外地,不能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前往北安市人民法院参加北安市多路微波电视传输中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方便债权人参加会议,经北安市多路微波电视传输中心管理人提议、北安市人民法院同意,现管理人决定北安市多路微波电视传输中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采用网络+现场方式同步召开,请各位债权人届时择一方式参加(以何种方式参加会议须于(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北京2024年7月20日前以书面方式告知管理人)。
1、网络方式参加:以腾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为(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北京2024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会议号为332-175-375。
2、现场方式参加:参加时间为(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北京2024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参加地点为北安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特别提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