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田双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悬赏如下:
被执行人:
田双文
执行案号:
(2022)黑1181执656号
身份证号码:
2326021976******1X
执行标的:
壹拾贰万零八百元(120800.00元)及一般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条件:
1.欢迎知情人提供线索,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不包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促使被执行人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的,本院将依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举报人按照执行到位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的奖励。
2.协助法院找到被执行人且由法院对其拘传或拘留成功的,本院将依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举报人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作为奖励。
悬赏期限:
公告之日起一年(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0日止,一旦查找到被执行人并实施拘传、拘留、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悬赏即终结。)
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悬赏举报信息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发放。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13351468400 0456-6421673
联系地址:
黑龙江省北安市铁西区北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