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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聚焦“三张清单”细化阅核机制落实

  发布时间:2024-11-07 10:27:05


  北安市人民法院全面落实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以“三争”晋先为总抓手,聚焦“三张清单”,推进阅核机制落实落地,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2024年以来,北安法院共结案3183件,经阅核结案2224件,程序比等13项审判质效指标同比趋优,上诉率同比下降3.53个百分点。

  一是聚焦“任务清单”,细化阅核案件类型。制定《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基层法院案件体量,依照案件类型、裁判结果等不同情况实行“刚性+弹性”阅核互补,2024年以来,阅核案件2224件,弹性阅核案件占比5.85%。发挥审委会作用,实现“人案阅核”动态调整。动态调整阅核方案内容,围绕被阅核人员范围、被阅核案件范围、阅核工作流程三个方面,进行增减、修正、解读,确保做到人案相适。2024年经审委会决定由专职委员带队,驻扎上诉、发改案件较多的派出法庭开展面对面阅核,有效提升案件质效,2024年以来上诉案件同比降低104.76%、被改判案件同比降低10%。

  二是聚焦“责任清单”,明晰阅核流程权责。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难易案件分类分级阅核方式,在案件阅核表中规范化记录,确保阅核工作逐级进行、有序流转、签批留痕。2024年以来经院长阅核结案493件,经庭长阅核结案1808件。厘清阅核权责边界,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管的关系,明确院庭长全案阅核后应当载明阅核意见,只签字不签署阅核意见视为其同意审判组织的裁判结果,保障法官或者合议庭作为审理者的独立裁判主体地位,2024年以来,首次阅核后提出修改意见案件数73件,采纳率100%。将院庭长阅核案件工作量纳入法官绩效考核管理,补充完善院庭长阅核案件折抵办案数量的空白,明确阅核折抵办案数量不得超过年度办案数量的20%,防止产生以“阅核”替代“办案”异化问题。

  三是聚焦“成效清单”,推动阅核成果转化。将案件阅核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做到监管意见在线交互呈现、全程留痕。2024年以来共组织阅核平台应用培训2期,通过案件监管系统标记“四类案件”873件、阅核结案“四类案件”496件。制定《北安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 加强人民法院案例库类案检索的规定(试行)》,明确提请阅核前应当类案检索前置,总结类案审判经验、把握规律,着力通过院庭长阅核监管、标记指示等方式挖掘典型案件,进一步促推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法答网、司法建议工作等同步成果转化。2024年共制发司法建议8篇,反馈率100%,制发《北安市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案件审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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