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北安市人民法院双青法庭、二井法庭与北安市城郊乡人民政府积极行动,联合开展了一场深入辖区、面向村民的维权宣传活动,旨在提高村民在春耕期间的消费维权意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随着春耕时节的到来,农民们纷纷开始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等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这一时期是假冒伪劣产品容易流入市场的高峰期。这些生产资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民一年的收成,深入村民中间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刻不容缓。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法庭工作人员向村民们详细讲解了如何在购买种子、农药、化肥时防止买到假货。同时提醒村民,在购买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销售渠道,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仔细核对产品的包装标识,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等信息。例如,正规的种子包装上应该标明品种名称、审定编号、净含量、纯度、发芽率等重要指标。对于农药,要注意其成分、含量、适用范围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在购买化肥时,则要关注氮、磷、钾等主要养分的含量标识是否清晰准确。
除了防范购买到假货,法庭工作人员还着重向村民们介绍了如果买到假货后的维权途径。其中,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投诉电话是重要的第一步。法庭工作人员详细告知村民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投诉举报电话12315,并解释了如何准确地向市场监督部门反映问题,包括提供购买凭证、产品样本、商家信息等关键内容。这一途径能够及时启动行政部门的监管力量,对涉嫌售假的商家进行调查处理。
同时,对于一些可能涉及到法律诉讼的复杂维权情况,法庭工作人员也给予了村民们详细的指引,介绍了通过法律诉讼进行维权的基本流程,从立案、提交证据到庭审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讲解。为村民们在诉讼维权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帮助。例如,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村民,将积极协助其申请法律援助;在证据收集方面,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他们如何合法有效地收集证据,如购买凭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法庭工作人员还强调了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提醒村民们在购买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这是维权成功的关键之一。
在整个宣传活动中,法庭工作人员还注重对村民进行普法教育,增强村民的打假维权意识。他们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向村民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条款,详细分析了商家的违法行为以及消费者应得的赔偿权益。通过这样的案例讲解,村民们更加直观地了解到自己在消费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白了在面对侵权行为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位前来咨询的大爷感慨地说:“以前买东西,也不知道怎么辨别真假,更不知道买到假货该怎么办。今天听了法庭工作人员的讲解,真是长了不少知识,以后再买种子、农药啥的就知道该注意啥了,要是真遇到假货,也知道该怎么维权了!”
此次联合宣传活动只是一个开始,今后将继续加强与辖区村民的联系,定期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和维权服务活动,持续关注村民在生产生活中的消费热点问题,及时提供相关的法律指导和帮助。通过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构建起更加完善的消费维权体系,提高村民在春耕期间的消费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也进一步拉近了法院与村民之间的距离,为村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次联合宣传活动,是司法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生动体现,辖区村民的消费环境将更加健康有序,村民们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