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法院:开“对症良方”,解“疑难杂症”——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见实效 作者:栾桂平 发布时间:2025-03-17 09:02:21
近日,北安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以优质司法服务助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取得实效。
“挂号”“求诊”
——求医死亡,医院有无过错?
宋某因病于2024年6月7日至A医院就诊,该院门诊以“下肢动脉闭塞”收入院。宋某住院后,A医院的甲、乙两位医生为其进行手术治疗,术后宋某自觉胸闷、喘憋、大汗,症状一直未见缓解,经抢救无效死亡。宋某的家属认为A医院和医生均存在过错,与A医院协商赔偿未果后欲诉至法院。
宋某的家属怒气冲冲地来到北安法院,情绪非常激动:“我们是去治病的,好好的一个大活人,走着去的医院,一天就被抬出医院,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我们到法院就是要弄明白医院究竟有没有过错,为死者讨个说法!”
“医院必须给我们家属一个说法,不只医院要赔偿,我们还要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
“分诊”“专家坐诊”
——鉴定、类案专审,厘清责任
因涉医纠纷案件的特殊性,北安法院立案接待人员在立案接待当时便针对医疗损害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诉讼风险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使当事人对案件有合理预判,减少争议双方对抗性,缩小争议范围,缓解医患双方冲突,同时沟通相关鉴定流程。
后经鉴定机构鉴定,宋某系因下肢静脉血栓形成、脱落致肺动脉栓塞,导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A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宋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双方当事人很快就拿到了判决书,并已自动履行完毕。
“把脉问诊”“对症治疗”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依法认定合理损失
北安法院在涉医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工作指导原则,以定分止争、胜败皆服为最终目标,积极探索调解与判决的最佳契合点,尽量做到多调少判,能调不判,先调后判。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把握双方的感情契合点、寻求矛盾化解的突破点,努力实现案结事了。针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依法认定合理损失,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愈后回访,获好评”
——判后答疑+调解,案结事了
“感谢法官为我们答疑解惑,公正判决!”宋某的家属将一面印有“公平公正,为民解忧。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锦旗送到民一庭法官栾桂平的手中。一声感谢,一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北安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北安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生动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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