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效率,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月21日上午,北安法院召开北安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涉及债权人数较多且有特殊情况无法现场参会,为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本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灵活形式召开。管理人代表、债权人会议主席、债务人代表、15名债权人现场参会,12名债权人通过网络参与会议。
会议上,合议庭首先介绍了与会人员到场情况,宣读了债权人会议职权、管理人职责及参会须知,随后向债权人介绍了案件受理及指定管理人的具体情况。管理人通过《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情况报告》《关于提请核查债权的报告》《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职工债权表》等内容,向债权人作出专项通报,全面展示了某公司现在可用于清偿债务的主要资产状况、债权审查以及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思路等情况,并请债权人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
某公司因涉及多起执行案件,资产明显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缺乏清偿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经债权人申请,北安法院启动“执破融合”机制进行审查,在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后依法立案受理。本次会议是推动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依法有序进行的关键环节,使债权人对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现状有了全面的了解,法院、破产管理人与债权人之间达到了有效的沟通,增强了债权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北安法院下一阶段指导和监督破产管理人加快推进清算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