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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着敬业的女法官

— 北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陈继兰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22 13:43:26



陈继兰是北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1990年调入法院工作,21年来,她一直工作在审判工作一线,曾先后在通北法庭、兆麟法庭、庆华法庭、立案庭、民事审判二庭工作。现年已52周岁的陈继兰,以执着的精神、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平凡的岗位上恪尽职守,默默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职责,她的敬业精神,受到了干警的赞扬。

一、千方百计 全心维护稳定

民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密切,所处理的案件无不关系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冷暖系心间”这是陈继兰同志朴实的群众情怀,在审判工作中她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用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和对工作的认真负责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内涵。

2011年陈继兰同志负责上访人张某的稳控工作,陈继兰接到任务后,认真阅卷,找上访人谈话,在了解其上访理由后,牺牲个人休息时间,经常到张某家中与其谈心,做思想工作,释明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但因张某性格固执,任何解释都听不进去。陈继兰同志向其爱人讲明道理,使其爱人主动帮助做思想工作,在仍没有效果的情况下,陈继兰又找到张某亲属,与其一起解读法律,其亲属也主动帮助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在全不奏效的情况下,陈继兰没有放弃,在与其爱人交谈中了解到张某有一比较要好的朋友,现在南方生活,陈继兰想尽办法与其联系上,说明具体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其朋友被陈继兰的真诚和敬业所感动,特意从南方回来帮助做张某的工作。陈继兰执着的敬业精神,感动了他所接触的每一个人,也激励了年轻干警奋发进取的工作热情。

二、热情服务,努力排忧解难

陈继兰同志自2002年至2010年在立案庭工作整整八年,立案工作是法院的窗口,是与当事人接触最多、最累、最繁琐,但却最需要热情与耐心的工作,立案工作好坏,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形象。陈继兰同志在立案庭工作期间,每年要接待数以千计的当事人,有时一天下来,嗓子都哑了,但是她从未对当事人失去耐心。她经常作换位思考,她对自己提出的要求是:“要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所以她接待每一位当事人都是怀着满腔的热情,耐心、细致,认真对待。她常说:“无论有理没理,只要到咱们法院来,就是希望法院能解决他们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就要代表法院诚心实意地为民排忧解难”。在接待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的受害人到法院了解诉讼程序时,该当事人表示经济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时,陈继兰同志当即为当事人办理了申请司法救助的手续,并指导当事人办理申请缓交诉讼费的有关手续,解决了当事人的诉求困难,当事人感动地说:“都说法律无情,但是法官有情呀,陈法官让我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2010年3月的一天,一位年逾八旬的老太太步履蹒跚地来到立案庭,含泪状告自己不孝的儿子,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陈继兰边安慰老人,边陪着老人叙家常,待弄清老人来由后,当即自己掏腰包 “打的” 带着老人找到儿子,经陈继兰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老人的儿子终于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向母亲道歉,把老人请回了家,并表示今后一定对母亲尽孝心,老人抱着陈继兰感激地说:“是你帮助我找回了儿子的孝心!”2010年一个炎炎的夏日,李氏祖孙二人含着眼泪来到立案庭,陈继兰认真听取了祖孙二人的来意,原来老人的儿子因工死亡,儿媳扔下孙子出走,家里只有她们祖孙二人相依为命,但无生活来源,生活极其困难,无奈来到法院,想起诉儿子生前所在的单位,让他们依法给点抚恤金,以解决祖孙二人的生活和孙子上学问题。陈继兰当即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将老太太的情况向他们说明,请他们出面与老太太儿子的单位协商,看诉前是否能先予给付,以解决祖孙二人的燃眉之急,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祖孙二人的问题很快得以圆满解决,李老太太拿到补偿款后,带着孙子特意到法院向陈继兰同志致谢,她感动的再次流下了热泪。

三、耐心调解,全力化解纠纷

2010年7月,由于工作需要,陈继兰同志到民事审判二庭担任副庭长,民事案件繁琐且细碎,调解起来很费功夫。如果图省事、怕麻烦,可以一判了之,但这样很可能会激化矛盾,不能达到案结事了,实现社会和谐。因此陈继兰同志特别重视做好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她凭借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总结出庭前、庭上、庭后三步“链接”的调解方法,即抓住争议的焦点,说情、说理、说法,利用保全、调查取证和证据交换等环节开展庭前调解;在开庭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向当事人阐明法律、明确责任、分析利害,进行庭上调解;在裁判之前,运用“成本计算”、“借助外力”、“案例提示”等方法,促成庭后调解。她因案而宜,不放过任何机会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最大限度地实现息诉止争。她审理的孙某诉某企业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2001年7月原告方按合同规定为被告某企业建厂房,约定竣工前分四次给付工程款8万元,余款27万元于2002年5月1日前付清,此后企业负责人到外地进修,2008年回到当地后,提出对原告建筑的房屋进行维修花维修费10万元,只给原告出据17万元的欠据,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50余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此后因被告负责人常年在外,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给案件审理带来很大困难。陈继兰通过多种途径与其取得联系,通过电话做了近一个月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给付原告25万元,但原告又反悔,不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声称如果法院不全部保护其诉求,就进京上访。为避免造成当事人上访,做到案结事了,陈继兰不畏困难,决心攻破调解这一难关,但几次与原告电话联系,原告拒接电话,陈继兰没有放弃,在通过熟人得知原告已回到当地并于次日乘6点30分的火车去外地承包工程的信息后,陈继兰在次日早6点之前就到火车站等候原告,继续做原告思想工作,原告人终于被陈继兰的执着所感动,主动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成功地避免了一起上访案件。

2010年9月陈继兰在审理某建筑联营公司诉某建筑工程公司返还房屋纠纷一案时,此案是重审案件,已历经一审、二审,案情十分复杂,双方积怨很深。为把案件办成铁案,查明诉争房屋是否存在当事人所说的改为现金支付的情况,陈继兰先后8次到被争议的7户房屋中进行走访调查,因个别住户白天家中无人,她就牺牲早晚休息时间进行调查,当时正值十冬腊月,她冒着严寒,到被争议房屋住户中进行调查,同时忍受着住户的不理解与冷漠、埋怨,终于查清了事实,为案件公正审理奠定了基础。

在2011年8月最后一周,她科学运用庭前、庭上、庭后三步“链接”调解方法,创造了调解案件6件的记录,并且这6起案件都是相对较为疑难的案件(2件工程合同、1件人身损害赔偿、2件民间借贷和1起医疗试剂和医疗器械买卖合同案件)。

四、爱岗敬业 忘我投入工作

52周岁的陈继兰,虽年过半百,临近退休,但是,她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却有增无减。陈继兰同志身患心脏病、丙肝等严重疾病,但她从未因身体不好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她对工作积极主动、认认真真、兢兢业业,而且工作中勇挑重担。她每天早来晚走,工作起来常常是废寝忘食,经常带病坚持工作。今年七月,陈继兰由于起早贪黑过于劳累,丙肝病情加重,转氨酶急剧升高,全身乏力,但她没有休息一天,晚上点滴到深夜,白天顽强地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她的精神让全院干警钦佩。

在她的时间表里,一切以工作为重。有的当事人在外地工作,星期日回来又急于返回,陈继兰便牺牲休息时间,接待当事人,做调解工作。2011年1月,陈继兰在审理原告某经济实业有限公司与沈阳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双方因在俄罗斯合伙生产红砖期间产生纠纷,不能继续合作,已协商解除合同,但就双方投资的设备和资金产生纠纷诉讼到法院,原告要求被告退还抵押的房屋产权证,被告要求原告赔偿投资款50万,原告只同意给付被告投资款10万,双方各执已见,互不相让。而被告人在沈阳工作很忙,在陈继兰的再三说服下,利用周日开车到北安,并急于返回沈阳,陈继兰牺牲休息时间,找到原告进行调解,由于双方矛盾较大,被告情绪非常激动,调解难度很大,陈继兰从双方当初的友谊与信任,谈到做生意应当共同承担的风险,再谈到尽快解决纠纷对双方的益处,最后在陈继兰的真诚感动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即执行。

陈继兰同志对待工作十分“叫真”,有时为了弄清一个法律关系,更准确地适用法律,她经常利用晚上时间进行学习,查阅资料,她所写的法律文书结构严谨,逻辑严密,对证据的审核认证清晰具体,论述透彻,说理详略得当,在黑河中院法律文书评比中作为优秀法律文书受到通报表彰。

年逾半百的陈继兰同志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工作热情,她经常是把白天的时间用来开庭、接待当事人、做大量的调解工作,而利用周六、周日或是晚上休息时间阅卷、撰写法律文书,由于长年伏案工作,她的眼睛已经花了,而且视力严重下降,经常是在电脑前工作时间长了,就会疼痛和流泪,但是她没有因此影响工作,也从不叫苦叫累,无怨无悔地默默工作着。她现在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要在退休之前站好最后一班岗,释放自己的光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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