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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寻找办案“最优解”,让“一家人”的雇佣情谊不留遗憾

  发布时间:2026-01-06 16:19:40


   一本薄薄的卷宗,记录了三个家庭被意外撕裂的轨迹。被告人薄某说:“我真后悔啊......当时就想着赶紧和他一起把车拽上来好干活,结果......这辈子,我都没法原谅自己。”雇主赵某说:“他俩干活都不惜力,都当自己家事在干......”
   薄某与工友卢某共同为雇主赵某装运货物。一次作业准备中,薄某驾驶铲车要拖拽拖拉机时,铲车发生溜车,将站在铲车与拖拉机中间挂牵引绳的卢某挤压受伤,卢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薄某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卢某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薄某和赵某索赔全部损失。
   案件在法律层面的定性并不复杂,但背后的现实却沉重得多:被害人家属痛失至亲,经济支柱骤然倒塌;被告人家庭既要面对赔偿压力,又笼罩在刑罚的阴影下;雇主赵某经营受损,生计与责任难以兼顾。一份判决或可划定责任比例,却未必能转化为及时的赔偿;而案件背后那段曾经真挚的雇佣情谊,更是冰冷的法律文书所难以弥补的遗憾。正是这些现实的考量与人情的温度,让承办法官更坚定了促成刑事和解的决心。
   考虑到本案中三方均面临现实困境,且雇主与被告人依法负有协同赔偿的义务,开展调解成为化解僵局的关键一步。承办法官采取分步推进的策略。首先,分别约谈雇主赵某与被告人家属,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雇主责任与个人过错的法律规定,明确各方责任边界;同时,向被告人家属释明积极赔偿对案件量刑的正面影响,引导双方形成“协商共赢、共同弥补”的共识。
   在完成前期沟通与法律铺垫后,法官组织三方进行面对面协商。当各方在赔偿比例、支付方式等问题上产生分歧时,及时转为“背靠背”调解——一方面引导雇主体谅被害方失去亲人的痛苦与未来生活的艰难,另一方面帮助被害方理解被告人及雇主家庭的实际困难。针对赔偿比例等核心争议,提出多套可行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逐条分析利弊,逐渐缩小三方分歧。在第三次组织调解时,协商一度陷入僵局,各方情绪凝重、无言对抗。就在此时,法官轻轻翻开卷宗,念出了笔录中的那一句:“以前干活时就像一家人。”这句话,悄然融解了对立的情绪。最终,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薄某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案件审结后,三个家庭在法庭的见证下,走出了相互对立的阴影,重建了沟通与理解的桥梁。薄某得以回归家庭,重新扛起生活的担子;被害人家属获得及时赔偿,生活有了基本保障;雇主赵某也在承担责任后,逐步恢复经营。
   法律是刚性的框架,但司法实践可以充满温度。裁判的目的,不仅在于定分止争,更在于修复破损的关系,为陷入困境的普通人寻一条可继续前行的路。在法槌落下之前,多走一步、多问一句、多搭一座桥,或许就能让一个家庭少一些绝望,多一份活下去的力气。这不仅是法官的职责,也是司法为民最朴素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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