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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以和为贵解纠纷,东胜法庭为春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6-04-29 16:34:15


   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其合法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近期,北安法院东胜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以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中的生动实践。

   徐某与范某系同村村民,为方便耕种,双方于2019年约定范某将51垧承包地划拨给徐某。2025年,因涉案土地实际测量后发现范某划拨给徐某的土地未达到51垧,双方就土地差额部分如何补偿产生争议,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东胜法庭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第一时间梳理案件焦点:一是互换合同是否有效;二是土地差额如何确定。


   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且纠纷涉及农村土地流转核心问题,法官并未简单下判,而是采取“实地勘查+释法明理+情理疏导”的调解思路。法官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认地块,走访村“两委”、土地承包者多方调查案涉土地耕种及测量情况,向周边村民走访核实互换细节,还原了双方自愿互换、长期耕种的事实原貌,核实双方实际履行情况。调解中,法官既严肃阐明法律边界,又从邻里情谊、乡村和谐角度切入,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范某于春耕前一次性补偿徐某,邻里关系得以修复。调解现场,法官告知权利救济途径,确保调解成果落地,保障春季耕种正常有序进行。

   本案的调解化解,彰显了调解制度在农村纠纷解决中的重要作用,也为广大农户敲响土地流转的法律警钟。在此,法官提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先由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具有高效、灵活、不伤和气的优势,是化解邻里纠纷的优选方式。土地稳则乡村稳,农民安则乡村兴。北安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聚焦农村土地纠纷难点痛点,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乡村振兴,让法治阳光照亮田间地头,为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运行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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