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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底色——北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非法狩猎案纪实

  发布时间:2026-06-04 16:36:38


   为深入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警示震慑与普法教育职能,6月3日,北安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本次庭审专门邀请市公安局、林业和草原局及下属各林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现场旁听,以“庭审现场+实景普法”的形式,为一线生态保护工作者带来一堂直观深刻的法治公开课,取得“审理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庭审过程庄重严肃、程序规范有序。经法庭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漠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肆意实施非法猎捕行为,共计猎捕野生鸟类百余只。经鉴定,涉案鸟类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被告人的行为严重破坏区域野生动物资源与生物多样性,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非法狩猎罪。

   庭审中,法庭有序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野生鸟类在害虫防治、花粉传播、生态链维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大规模猎捕直接损害社会公共生态利益。被告人当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深刻忏悔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深感懊悔。法庭综合考量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当庭宣判:被告人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本案开展以案释法,重点解读非法狩猎罪的入罪标准、量刑依据,阐明禁猎期、禁猎区、保护动物范围等法律红线。法官还结合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损害赔偿、环境修复责任等新规定进行宣讲,引导在场公职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


此次公开观摩庭审打通了生态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普法衔接渠道。各旁听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通过零距离感受庭审,进一步明晰了环境资源保护法定职责与法律后果,增强了依法履职、主动监管、协同治理的行动自觉,为今后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线索移送、生态修复等工作夯实了基础,推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下一步,北安市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责主业,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以案释法等普法活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加强与公安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乡镇基层等部门的协同协作,构建全方位、常态化、立体化的生态环境共治体系,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捍卫生物多样性,为辖区生态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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