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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没想到不用开庭,不仅解决了问题,还免了诉讼费!”近日,在综治中心调解室,当事人顾某激动地说。
此前,顾某因生意周转不灵,拖欠银行贷款逾期未还,被诉至北安法院。案件并未直接开庭,而是分流至综治中心,由北安法院金融法庭开展诉前调解。
法官调解
调解中,由金融法庭法官与调解员共同把脉:一方面向顾某释明金融借款的法律责任与征信影响,另一方面引导银行方体谅其实际困难。经过多轮协商,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
纠纷化解并非终点。为保障调解协议的司法效力,增强双方约束力,金融法庭启动了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既保障了银行债权,又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
法官通过专业指导化解类型化纠纷、成功处理银行信贷纠纷并辅以诉讼费减免措施,以此为典型样本,达到“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的目的,折射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金融治理领域的深层法治意涵。该模式并非单纯技术层面的解纷效率提升,而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司法权适度前移与社会自治力量有机衔接的制度创新。法官到综治中心指导调解,是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的生动实践。通过“法官指导+调解员发力+司法确认保障+诉讼费减免”的组合拳,让金融纠纷化解既有速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