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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积极深化案件质量评查

  发布时间:2013-06-17 15:20:55


    北安法院在开展“两个年”活动中,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管理,积极创新案件质量管理机制,通过细化评查办法和标准,采取全面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完善“三评查”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坚持全面评查。今年初,北安法院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对2012年度审执结的1987件案件进行了评查。采取自查与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立案审查、实体处理、证据认定、适用法律、案件程序、案件执行、裁判文书、卷宗装订等七个方面80项内容开展评查验收工作。通过逐案逐项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建立一案一表质评台帐,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典型差错和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剖析原因,及时召开案件质量分析讲评会,形成情况通报,将评查情况反馈给各业务部门及承办法官。

    强化专项评查。一是开展对2011年-2012年民商事案件和缓刑案件的评查工作。从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处理是否得当等六个方面进行评查;二是开展案件审限专项评查活动。对各类案件审限的评查,包括超审限和延长、中止、中断、暂停计算四类审限变更情况的评查;三是深化重点评查。对被发回重审案件、改判案件、涉诉信访及当事人投诉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认真分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为了使案件评查工作有客观规范、科学严谨和可操作性的评查标准,建立完善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北安法院先后修订了《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等制度,为构建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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