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北安法院建立了以“审限预警”和“审限跟踪”为核心的审限流程管理,由审管办负责对全院各类案件的审限进行预警和跟踪,实行“全程监督、动态管理”。
一是建立案件审限预警机制。由审管办 派专人对各类案件的审限进行流程监控,分三步对案件进行预警提示:第一,发现审限临近规定期限的,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提醒承办人,督促承办人加快审理、执行进度;第二,发现案件审限已超规定期限而成为黄灯警示案件的,向承办人及所在部门负责人送达案件审限催办单,并同时将催办情况反馈主管院长;第三,发现案件审限已超法律规定期限而成为红灯警示案件的,向承办人及所在部门负责人送达案件审限督办单,同时将督办情况反馈院长和主管院长。
二是建立案件审限跟踪问效机制。对已送达催办单和督办单的案件,由审管办实行个案跟踪,登记查明案件超期限的原因,并对案件继续实行动态监控,及时记录案件进度。对催办案件已结案的进行登记并将情况反馈主管院长;对督办案件已结案的进行登记后,将案件超期限的原因、跟踪监控情况、案件审执进度及结案情况通报给院长和主管院长。
三是建立案件审限管理通报制度。审管办针对所有送达催办单和督办单的案件,在每季度末将催办、督办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催办、督办案件的情况、跟踪监控的情况、案件审执进度,分析超审执期限的原因和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措施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