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法院始终坚持以服务审判为中心,以建章建制为途径,以统筹协调为方法,以创新加强为动力,以建立审判管理的长效机制为目标,积极推进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2012年在全省法院开展的“三评查”活动中被省高院评为“优秀法院”,刑事少年法庭的案件庭审荣获二等奖,刑事审判庭的案件合议荣获三等奖;由迟晓然、于波和王世亚组成合议庭审理的北安市人民法院(2011)北民初字第1048号案件的庭审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庭审”。
一是建立审判管理联络员制度。今年初,我院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精心挑选了两名责任心强、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较高、研究生学历的同志负责审判管理工作,队伍力量得到了加强。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审判管理,促进全员自主管理,我院全面推行审判管理联络员制度,在相关部门设立审判管理联络员,确定素质高、能力强的副职以上18名人员为联络员,各部门负责人为该制度的最终责任人,明确规定审判管理联络员的六项工作职责,并将联络员制度纳入目标考评,初步形成了以审判管理联络员为基础、部门负责人为中心、审管办为枢纽、审委会为龙头的多层级审判管理运行体系。
二是建立法律文书电子台帐制度。为进一步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工作,使“三评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提高审判质效工作效率,我院建立了法律文书电子台帐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在每月末将生效法律文书的电子版提交到审管办,由审管办建立年度各业务部门各审判、执行人员的法律文书电子台帐,依据制定的裁判文书评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按一定比例抽查法律文书进行评优评劣,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是建立审判管理联合督查制度。为了夯实审判管理工作的工作基础,做到管理与监察并举,我院建立了审判管理联合督查制度,由审管办与纪检监察室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并邀请我院廉政监察员、人民陪审员为联合督查小组的兼职成员,在开展各项评查活动及其他审判管理工作时,充分发挥内外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