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
1、创新学习机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一是建立《学习制度》,把每周五后两个小时确定为学习时间,使学习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建立以考促学、以评促学机制。每年组织两次业务考试,将考试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在全院进行通报,以考促学;开展法律文书评比、业务知识竞赛等活动,以评促学。三是建立疑难案件研讨制度,党员法官带头就新型、典型、疑难案件进行研讨,实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组织专题学习和讲座,提高干警对专门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四是开展以党员为主体的群众性调研活动,提高干警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五是采取“四学法”,提升效果。“四学法”即“向书本学,向他人学,向实践学,向问题学”。在向书本学习上,组织干警开展读书活动,结合审判工作有重点地读书,拓宽干警的知识和视野;在向他人学习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干警参观学习兄弟法院调解工作的好做法,今年,组织基层法庭法官到克东县宝泉镇人民法庭学习调解工作经验,并结合实际建立了系列的审判质效管理和调解对接工作机制;邀请黑河中院业务骨干到院里讲课;在向实践学习上,开展了“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庭审观摩”、“庭审速记比赛”、“卷宗装订比赛”等活动,促进了全院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在向问题学习上,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组织干警进行深入学习和探索。通过创新学习机制,干警的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有很大提高。在北安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法干警业务大比武中,我院各项成绩均名列第一。
2、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创新型党组织。一是建立中层干部激励竞争机制。对中层领导职位缺额实行竞争上岗,8名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创新型年轻党员干部脱颖而出,他们上岗后勇于创新,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二是建立专家型法官培养机制。选派法官参加上级法院各类培训班11个96人次,鼓励符合条件的法官攻读法学博士、硕士学位;积极为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创造学习条件,打造了审判人才梯队,近年来,我院共有2名干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三是实行岗位交叉锻炼。选派2名高学历青年干警到组织部和信访办挂职锻炼;把近年新招录干警分配到郊区、通北、赵光三个基层法庭锻炼;相继选派9名青年法官到立案、信访窗口进行短期轮岗锻炼;选择一些重大疑难和新型案件交给青年法官承办,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提高应对新形势、把握新政策和运用新知识的能力。四是建立以老带新机制。开展“一对一”结对学习活动,在党员与群众、新老干警、新老法官、通过司法考试和将要参加司法考试干警之间开展结对学习活动,促进干警尽快成长和进步。
3、创新依法服务机制,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一是开展司法服务活动,认真落实司法公开和便民服务“七项承诺”,组织党员法官开展“法律六进”,深入到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军营和村屯提供法律服务,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开设妇女维权热线和青少年维权热线;组织党员法官深入到36家企业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的“暖企”活动;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实行非基本材料事后补齐的一次性立案。二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司法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市域经济发展。在26条道路拓宽升级和棚户区改造中,党员法官坚持把政策宣传到一线、矛盾排查到一线、案件办理到一线,经做大量的思想工作,使受理的236起房屋征收案件,自动履行227件,占整个案件的96.2%。判决执行9件,无一户上访,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三是主动服务“三农”,促进农业生产。3个基层法庭的党员干警在各村屯设立10个巡回审判点,方便农民当事人诉讼;总结出农忙季节“三不”,即农忙季节不传唤农民当事人、不拘留农民当事人、不查封农机具;他们带案下乡,将庭审开到农家的炕头和田间地头,被农民称为“炕头法庭”、“地头法庭”,到当事人家里开庭105件;成立“假日法庭”, 在假日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纠纷,三年来,假日法庭共审结案件31件,执结案件36件,结案标的合计23.32万元。四是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今年三名党员法官刘成江、王胜宇、迟晓然成功调解了石泉镇永跃村87户农民土地被淹赔偿案和赵光镇北和村312个奶户索要拖欠奶资案件,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好评。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院长率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深入乡村调研宣传,送去化肥96袋,帮助困难农户解决了备耕生产难题,深入206个农户家中宣传一体化的发展前景,推动了城乡一体化进程,被北安市委、市政府授予“新农村建设包扶帮建工作先进集体”。
“四开展”
一是开展“诺、评、争”活动。“诺”就是每名党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做出承诺。“评”就是年末向所在支部的党员和群众发放征求意见书,对党员进行评价,确定“优、良、差”。“争”就是对年初各部门和党员确立的争创各级先进情况进行兑标,结果记入干警执法档案,“诺、评、争”活动激发了干警创先进、争优秀的热情。研究室被黑河中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王兰波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北安市首届劳动模范,田永东被黑河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 郭辉、迟晓然被黑河政法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李佳林等8人被评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二是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为了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在立案窗口、基层法庭、审判庭共设9个“党员先锋岗”,明确创建标准和措施,并通过媒体向全市作出“七项承诺”。党员法官深入东胜乡东和村、东利村、东民村及铁西街道办事处海盛社区、冠安社区与41户困难居民结成帮扶对子,捐助资金合计8、42万元,解决大米6000斤、豆油300斤,捐衣物426件套。为街道下岗职工、学校、企业上法制课12次,普法宣传讲座12期,发放宣传资料1150份。三是开展争创“五个五”竞赛活动。即争创五个“先进集体”、五名“先进个人”、五名“办案标兵”、五件“精品案件”、五份“优秀裁判文书”),行政庭、法警队被黑河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郊区法庭被黑河中院授予“优秀法庭”; 刑事审判庭和通北法庭被北安市委政法委授予“先进基层单位”;少年法庭被北安市关工委授予“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朱凯等25人受到各级表彰。四是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活动。建立了“楼道式文化长廊”,在院机关楼道的墙壁上悬挂警句格言,干警书法摄影作品,营造深厚的法院文化氛围。建立“移动文化墙”把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和审判、执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鼓舞法官士气,2012年举办的少年审判二十年成果展,受到各级组织的好评;组建了篮球等9个活动小组,开展文体活动11次;与市第二中学、市公安消防大队开展共建活动,在“教师节”和“八一”建军节,联合开展乒乓球友谊赛、文艺联欢等联谊活动,与北安农场局法院共同举办了民事案件调解经验交流会,与北安市水务局联合举办了春节联欢会,系列的文化活动,增强了队伍凝聚力,实现了双方的优势互补和共同提高。
“实现四新”
一是审判工作创造了新纪录。党建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实现了审判质量、效率、群众满意度“三提升”的效果。2010至2012年综合结案率提高4.03个百分点;执结率提高10个百分点;连续五年无超审限案件。二是服务大局实现新跨跃。在服务城市建设和发展上,党员法官积极探索法院裁决、政府执行、人大、政法委监督的“裁执分离”的拆迁工作模式,大胆尝试了“立案备案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案外,化解在强制执行之前。通过努力,使3148个动迁户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有效化解了因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推进了新兴城市建设步伐,工作经验在黑河市法院系统予以推广,被省高院《行政审判通讯》、《龙法政工》、《法院信息》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转发。三是干警素质有了新提高。在“三评查”活动中,民一庭党员法官迟晓然与于波、王世亚组成的观摩庭被最高院评为“优秀庭审”; 刑庭刘东与李俊杰、刘亚利组成的庭审被省高院评为“二等奖”;少年法庭田永东与万玲、刘东的合议被省高院评为“三等奖”;刑庭夏寒梅的判决书被黑河中院评为“三等奖”;万玲、迟晓然、丛涛三名同志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三年有92人次受到国家、省、地、市各级表彰。四是促进和谐有了新突破。实行党组成员包案制,积极依靠市领导,采取协调解决问题、真情感化、司法救助等方法,化解了11起上访老案。在“十八大”和“两会”期间党员带头,全院动员,层层负责,实现了最高院“零登记”,信访工作分别被黑河中院和北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崔巍被省高院授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王文雄被黑河市政府授予全国“两会”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王玉玺、刘亚利被北安市委政法委授予“维稳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