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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出台《实施细则》规范裁判文书上网

  发布时间:2014-01-24 08:54:4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加强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2014年1月15日经北安市人民法院2014年第二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全面强化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细则》规定了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责任主体、文书技术处理的要求、责任承担等,同时在《细则》后附流程图,为公布裁判文书的工作提供简单便捷的操作规程。

    北安法院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在《细则》中体现了本院的工作特点,一是明确规定了责任主体,案件主审法官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安法院网公布的裁判文书质量负责,实施责任追究制。二是制作了操作流程图表,使各部门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操作时有章可循,一目了然。三是细化了文书公布时间,规定主审法官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四日内进行技术处理后交审管办,审管办在三日内上传,确保严格遵守最高院规定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七日内在互联网进行公布的期限规定。四是充分发挥审管联络员的职能作用,我们结合建立的审管联络员制度,规定了审管联络员的具体工作职责,规范了裁判文书的报送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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