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28 11:26:54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北安法院面向社会增选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 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人民陪审员的名额:

    增选人民陪审员88名,分两批选任,每批选任44名。

    三、选任程序

    凡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推荐,也可由本人直接向本院提出申请。本院将会同北安市司法局进行审查、确定增选的人民陪审员人选,并由院长提请北安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任命后向社会公告。

    四、人民陪审员任期: 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五年。

    五、人民陪审员的职权: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

    六、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第一批次:推荐或申请的期限至2014年2月28日止;第二批次:推荐或申请的期限至2014年4月30日止。

    报名地点:北安市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系电话:0456-6421665  6421664  18045613006

    附:《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

    七、报名要求:

    推荐或申请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个人申请书或单位出具推荐函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特此公告。

      

                                                                  北安市人民法院

                                                                           2014年1月28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