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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人民法院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发布时间:2011-11-11 14:37:00


10月24日上午,北安法院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动员大会,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本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会上宣读了《北安市人民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对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庆友同志亲自作动员讲话,他在会上强调,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王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重点学习领会王胜俊院长关于“十个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的要求,要把深入开展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作为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径,结合工作实际,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把再学习再教育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群众观点大讨论”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在端正理念上见成效、在凝心聚力上见成效、在和谐稳定上见成效、在树立形象上见成效、在绩效考核上见成效。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到审判实践中去。

最后,李庆友院长就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思想认识到位。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打牢思想基础,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到审判实践中去;二是要组织领导到位。各主管院长、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统筹兼顾,互相促进;三是要活动开展到位。要突出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节点,切实把再学习再教育成果体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四是要活动效果到位。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到具体的执法办案、法院管理中,切实提高准确把握大局、做好群众工作的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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