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科茨伯勒男孩案是美国历史上的著名错案:9名无辜的黑人青年被控强奸了两名白人女孩,经过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二审、联邦最高法院两次发回重审、州法院多次再审等程序,5名青年被认定有罪并判处死刑、99年监禁等刑罚。2013年4月,阿拉巴马州州长签署了州议会赦免斯科茨伯勒男孩的议案,错判了80多年的斯科茨伯勒男孩冤案才得以彻底平反。那么,在法治较为完善、推崇程序正义的美国,为何一件从未发生过的“强奸”案会堂而皇之地进入司法程序,甚至经过州及联邦法院的多次审理仍难以纠错呢?
一、民意胁迫下“雷厉风行”的司法
上世纪30年代,无数美国人在经济大萧条时期失去了工作,为寻求生计,一些囊中羞涩的美国人偷扒列车外出寻找工作。1931年3月31日,一群年轻人扒上了一辆穿越阿拉巴马乡村的敞篷货运列车。车上,一伙白人与一伙黑人之间因琐事发生斗殴,黑人们最终把参与斗殴的白人全部扔下了列车。被扔下车的白人报警后当地警察对列车进行了地毯式搜索,最终揪出了9名黑人青年、2名白人妇女。为逃避扒车的惩罚,白人女孩鲁比·贝茨和维多利亚·普赖斯谎称遭到了9名黑人的强奸。
在当时种族隔离状况严重的美国南方,黑人强奸白人妇女绝不是普通刑事案件,它涉及种族主义、成见和性禁忌。所谓的“强奸”消息在阿拉巴马州小镇斯科茨伯勒传开后,几百名白人迅速包围了监狱,高呼“把他们交出来!”“让那些黑鬼滚出来!”当地警察局长不得不请求州长派出国民警卫队保护监狱,并及时把“犯罪嫌疑人”转移到其他监狱。
媒体对案件进行了广泛报道。一些报纸言之凿凿地指出,经被害人和其他证人辨认,9名被告人的强奸罪行确实无误。民众的正义感聚焦在共同认定的弱势方:两名20岁出头的白人女孩身上。群情激愤、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主观期待,以及与之一起形成的强大舆论支配着司法。为平息可能出现的暴乱,安抚白人情绪,法官与控方达成一致意见:尽快审结此案。
案发后第12天,州法院开始审理此案。开庭当天正是斯科茨伯勒镇的集市日,当108名荷枪实弹的国民警卫军将9名被告人押往法庭时,集市上的人们立即扔下了手头的交易,几千名白人将法院围得水泄不通。审理第一被告人查理·威姆斯用了1天半,审理其他另外8名被告人仅用了1天。陪审团主席每宣布一次强奸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死刑时,法庭内外立即迎来一片欢呼声。正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出,整个司法程序是在一种紧张、敌意、民众狂欢的氛围中进行的。
二、舆论压力下控辩地位的不对等
强大的舆论压力导致当地没有律师愿意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最终,十几年没有从事刑辩业务的70岁的米罗·穆迪临危受命,地产律师斯蒂芬·罗迪出任穆迪的助理。事后罗迪承认,他们既不熟悉刑事法律,也没有足够的时间了解案情。2名辩护律师在一审庭审中充分展示了他们的无能:案发时罗伊·赖特只有13岁,可辩方对一同追诉9名被告人没有任何异议;交叉盘问时,询问被害人维多利亚·普赖斯仅用了1分钟;重要证人——案发后2小时即对被害人进行体检的医生布里奇斯和约翰·林奇出庭作证时,辩方居然没有询问他们;对于被害人鲁比·贝茨和维多利亚·普赖斯证言前后不一致、互相矛盾的地方,辩方也视而不见。1932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辩护不充分而违反了宪法“正当法律程序”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判决尖锐地指出,本案中的黑人被告人被剥夺了获得有效辩护的权利,剥夺这一权利“将无异于司法谋杀”。
在美国共产党和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等形形色色团体的支持下,再审时,被告方请出了当时美国最负盛名的头号刑辩律师塞缪尔·雷波维兹。雷波维兹善用语言和个人魅力展开辩护,拥有78场一级谋杀案获得胜诉、77场成功作无罪辩护的辉煌业绩。由于主持第一次再审的霍顿法官推翻了陪审团的决定,此案由卡拉汉法官审理。卡拉汉表面上是主持庭审的法官,实际上却更像检察官:对控方提出的任何要求,他都予以准许,对辩方提出的任何要求,他都予以驳回。对雷波维兹坚持询问相关证人,以证明被害人普赖斯案发前不久与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的做法,卡拉汉法官更是严厉训斥。陪审团合议前,卡拉汉法官非但没有指示陪审团应如何使用证据,反而指出,在阿拉巴马州,没有一个女孩是自愿和黑人发生性关系的。
“均衡方能永葆公正。”对辩方权利的限制使得控辩地位极不对等,辩护律师既不能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也无法提出有助于陪审团和司法人员发现疑点的证据或意见,被告人帕特森仍被判处死刑。帕特森感慨说,卡拉汉法官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将他送上电椅。
三、陪审团偏见下错案的积重难返
主持第一次再审的霍顿是一名法官之子,断案非常细致严谨。当证人出庭作证时,他常常从审判席上走下来,观察他们的表情,仔细辨别真伪,再加上和林肯总统极为相似的外貌,人们常常把他看作正义和公正的守护者。在霍顿主持的庭审中,雷波维兹有机会通过多组证据展示案件存在的疑点:对声称亲眼看到强奸过程的控方唯一目击证人,辩方证实他连被害人穿什么衣服都不知道。被告人罗伯逊的证言证实,他当时身患疾病,连走路都需要拐杖,根本不可能像被害人说的那样,从一节车厢跳到另一节车厢。被害人普赖斯的男友等多名证人证实,普赖斯是一名卖淫女,且案发前不久,普赖斯和其男友发生过性关系。隐姓埋名的被害人鲁比·贝茨作为证人出庭,证实所谓的强奸从未发生过。
在全部由白人组成的陪审团合议前,霍顿法官指示:“你们无须评判被告人是黑人还是白人——这不是你们评判的问题,你们要合议的是被告人是否用暴力手段强奸了一位妇女。你们无须评判辩方律师,无须评判本州的种种禁忌。作为光荣履行陪审义务的公民,你们只须依据庭审中的证据作出决定,而无须考虑外面的种种说法。”合议仅用了5分钟,陪审员们就一个个笑着走出房间,法庭上很多人都认为雷波维兹又一次无罪辩护成功。出乎意料的是,陪审团宣布被告人帕特森罪名成立并判处死刑。深信被告人无辜的霍顿法官经过痛苦的煎熬,批准了被告人提出的重新审理的动议,推翻了陪审团的认定。这一决定葬送了霍顿的职业生涯,致使其在第二年的法官选举中失利;而被告人帕特森在之后的再审中仍被判处死刑。
1935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黑人被武断和制度化地排除在阿拉巴马州陪审团候选名单之外,违反了宪法平等保护条款的规定”为由,第二次将案件发回重审。判决认为,阿拉巴马州禁止非洲裔美国人进入陪审团,认为他们不具备参加陪审团的资格反映了“一种极端的武断”,实际上剥夺了非洲裔美国人由公正的陪审团进行公正审判的权利。
无辜被关押了6年后,1937年,斯科茨伯勒男孩中的4人——奥伦·蒙哥马利、威利·罗伯逊、尤金·威廉、罗伊·赖特——在辩诉交易中获释;而其他5人经阿拉巴马州州法院第四次再审,克拉伦斯·诺里斯被判处死刑,安迪·赖特、查理·威姆斯、海伍德·帕特森、奥齐·鲍威尔分别被判处99年、75年、75年、20年监禁。经过斯科茨伯勒男孩辩护基金会等民权团体的努力,获刑的5人先后得以假释。可重返社会后他们不仅就业困难,9人中的3人居然再次遭到错误指控,斯科茨伯勒男孩的标签更让他们失去了陪审团的信任,不得不再次入狱。第二次入狱时,威利·罗伯逊说,“我是那些无处不在的不可思议的恶意的受害者,尽管我讨厌自己扮演的这种角色,却无处可逃。”
时至今日,检视斯科茨伯勒男孩案,那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舆论,那种快捕快诉以回应民意,那种坚持偏见对疑点视而不见的做法似乎既熟悉又陌生。然而,剥夺9个风华正茂男孩青春和自由的不是某个穷凶极恶的个人,而是敬业的媒体记者,追寻职业理想的司法官员,为自己眼中的“正义”奔走疾呼的普通民众。错案的雷厉风行与积重难返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折射出司法与民意及传媒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如何在不理智的“民愤”前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御压力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判,是世界范围内刑事司法不可回避的话题。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