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人民陪审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参审案件审判质量,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决的现象,根据《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制定人民陪审员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标
人民陪审员培训以培养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素养、提高审判业务技能为目标,结合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具体要求,通过与陪审制度紧密相关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审判实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在各类案件审理时的法律适用能力,确保实现司法公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制度的作用。
二、培训形式和要求
人民陪审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任职期间的审判业务专项培训。
1、岗前培训。初任人民陪审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人民陪审员职责、权利和义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司法礼仪、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诉讼规则等内容;岗前培训的面授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
2、任职期间。任职期间人民陪审员应当根据陪审工作的实际需要接受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一般规则和学习新法律法规等;任职期间的审判业务专项培训每年应不少于16学时。
3、人民陪审员培训以脱产集中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采取分段培训、累计学时的方式。
4、人民陪审员培训形式除集中授课外,可采取庭审观摩、专题研讨、陪审代训、参与立案调解与诉前调解等多种形式。
三、培训内容
(一)综合知识单元
培训目的是使学员学习了解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机构、审判人员及其职责,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培养法律思维能力,树立现代司法理念。重点内容:
1、人民陪审员的起源和发展史;
2、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权力;
3、法官职业道德:介绍《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
4、中国司法制度:介绍我国人民司法体系,重点介绍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陪审员制度;
5、法理学:介绍法律思维的基本规则、司法公正理论以及司法解释的适用;
(二)业务技能单元
选择具有丰富审判经验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围绕基本的法律术语、案件类型、法律要点、庭审技能、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和司法礼仪规范等方面内容,讲解陪审员应具备的有关法律常识和相关基础知识。 重点内容:
1、程序法基本知识: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
2、实体法基本知识:主要包括刑法、民商法和行政法基本知识;
3、证据法基本知识;
4、裁判文书基本知识。
(三)庭审观摩与经验交流
培训目的是使人民陪审员通过庭审观摩,了解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感受审理案件的氛围。 主要内容:
1、观摩一审审理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安排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之间进行交流讨论;
2、请审判长和优秀陪审员就有关庭审知识及注意问题进行经验介绍。
3、举办人民陪审员观摩庭审和陪审经验交流会,互相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四)陪审代训
通过参加案件的审理,使人民陪审员不断积累经验,提升庭审的能力和议案水平。
(五)参与立案调解与诉前调解
通过参与立案调解与诉前调解,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来源于人民、了解社情民意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服判息诉、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使人民陪审员真正成为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服务的“宣传员”、司法为民的“监督员”、沟通群众的“联络员”。
四、师资队伍:
人民陪审员培训师资的组成实行“法官任教”的原则,主要从本院选择热爱教育培训工作、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审判实践经验丰富以及教学能力较强的法官担任培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