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用冥币下注“六合彩”,骗取庄家数万元。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杰、刘威(均为化名)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各处罚金4000元。
2013年10月,李杰和刘威来到厦门市湖里区某烟酒店,向老板王某询问能否购买“六合彩”。王某告知他们必须用现金结算。李杰和刘威当即拿出3.6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注金额,在与王某当面点算清楚之后,将这笔现金放入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并上了锁。然后,李杰开始向王某报选中的“特码”,趁王某不注意,刘威用一个装有冥币的一模一样的手提包将装钱的手提包调包。之后二人离开烟酒店。
当晚9点10分,“六合彩”开奖后,李杰等人中奖了,对抵投注金额及结算应支付的“水钱”后,王某向李杰和刘威支付了4.3万元人民币。
2天后,李杰和刘威再次来到王某的烟酒店,向王某谎称找其购买“六合彩”4.4万元,又成功用冥币调包真钞。当晚开奖后,李杰和刘威没有中奖。王某左等右等,迟迟不见李杰和刘威来开锁结算,于是把手提包的锁撬开,赫然发现原来点算好的4.4万元人民币变成了四沓冥币。
王某心知遇上了诈骗,却苦于买卖六合彩是违法行为,不敢报警。
此后不久,李杰和刘威来到王某亲戚所开的商行企图故技重施时,被王某等人抓获。眼见骗局败露,李杰趁机报警称被抢劫。公安人员赶赴现场后,发现李杰、刘威和被害人王某涉嫌买卖“六合彩”,遂将三人抓获归案。
编辑:迟晓然
来源:人民法院报